瑞助人才
根據政府「勞動基準法」之規定,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,為童工。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。雇主亦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。我們僱用的人員皆為高中職(含)以上畢業,且以居住當地人員為優先,如台北總公司員工大部份來自大台北地區,台中分公司員工絕大部份來自大台中地區,高雄辦事處員工絕大部份來自大高雄地區。僱用當地居民為高階管理階層(協理級以上人員)的比例為100%。
瑞助營造舉辦多元化的教育訓練、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、營造優質級健康的工作環境,來促進員工留任,設有「員工申訴制度實施辦法」,員工可以透過申訴單予人資部或電子員工意見信箱申訴,並可透過勞資委員會提出申訴。申訴決議單位為人事評議委員會,為各處高階主管組成。
2023年新進率為48%,符合離職率低於40%目標,且低於營造產業的平均離職率為86%。
針對員工離職程序,嚴格遵守各項勞動法令的規定,對於各項勞務條件的變更,悉照法令規定完成通知程序。台灣「勞動基準法」載明雇主依法規定中止勞動契約者,預告期間:一、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於十日前預告之;二、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,於二十日前預告之;三、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,於三十日前預告之。
另離職人員於提出離職申請之前會由人資進行線上問卷及電話關懷,如於制度、主管等可以進行協助溝通協調,會先行處理,避免人才流失。對於離職原因亦會統計提供相關單位了解改善,整體提升公司組織並朝幸福企業邁進。